書法價值判斷瑣議
沈鵬
書法的價值判斷,因當前時代處於轉換時期,又因書法界的十分活躍,變得更為複雜而有現實意義。這裏先談一件小事:曾經有位青年,拿著一大堆的“字”向我訴說,評委們對他的作品有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一種嫌其“保守”,一種指其“激進”,評定時僅以一票之差落選。我先對他說,一般用於政治上的“保守”與“激進”的詞彙運用到書法是上不妥的。藝術上的“舊”和“新”要看在什麼意義上運用,並且“舊”和“新”並不意味“好”或“壞”,更不能套用“保守”與“激進”的概念。繼而我在同這位青年談話中得知,他向我“求教”的目的倒是很現實的,那就是揣摩評判者的意向,求我為他設計一個方案以便在眾多評判者當中找到落腳之地,求得作品被錄用。
在當前書壇,已成為一種普遍性現象:某件作品入選,便是成功的;某件作品落選,便不成功,或至少遜一籌。“成則為王,敗則為寇”,信然哉!然而,著眼於書法發展的根本,這種習以為常的判斷方法並非不值得反思。因為判斷的立足點是評選,而作品的評選是以評選者多數意見為標準的,也就是說不論作品自身的客觀價值如何,入選與否決定於能否獲得多數人的肯定,是否合乎多數人的審美觀念。就評選結果來說,或許以犧牲作品的“個性”為代價而取得的。優選的作品一般說來很難挑出大“毛病”,並且一般說來有比較嫻熟的功底,在傳統的經典碑帖上下過較深的功夫,因此“無可非議”。但問題就出在這裏,我們可以設想某些(或很少甚至個別)作品那怕不乏傳統功底,有強烈的個性,外射獨特的審美觀念,與常見的平庸之作拉開了距離,盡管評選時提醒“重視個性”,要入選也難。在評委會是多數決定,在編輯者是層層把關,在選稿者來說,“純粹”脫離個人愛好是難以想象的。即便是包容性較廣的選稿者,也不能沒有自己的“主見”。
&n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