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與當代書法
——呂金光
20世紀90年代開展的“人文精神危機”的大討論,表明了中國當代文化包括書法在內的藝術觀念、藝術意蘊、審美理想與欣賞趣味等美學意識都發生著深刻的移位與祛魅,這已經成為無可避諱的現實。而當代書法的大眾化運動,即所謂的中國書法的革新運動的蓬勃掀起,直接導源於文化轉型期帶來的心態浮躁和商品化的功利性意識的滲透。但這場革新運動從根本上消解了人文精神的理念化,當代書法不得不麵臨著精神的“痞化”與尷尬之窘。無疑這是一種悲哀。
數千年的中國書法的發展表明,書法一直處於文化語境的中心。在古代,書法的文化地位和藝術性向來未被懷疑過,書法一起成為文人資格與文化整體原則的象征,即書家與文人的高度統一,古代書法家的知識結構便完全等同於文人。書家的多重身份及豐厚的學養成為古代社會中的一種普遍現象,書家亦即文人或知識分子。從傳統文化與精神層麵加以闡釋,人文精神在一定意義就是指精神文化。因為文人在曆史上是人文精神文化的創造的主體。正如楊嵐、張維真在《中國當代人文精神的構建》中所言:
廣義的文化是人文精神的外顯,而人文精神重要體現在活生生的人身上,尤其是知識分子——精神生產的主體的身上,體現在他們的生存方式、生產方式、價值取向上,當然尤其體現在其精神產品中,其精神產品直接的或間接的,正像的或扭曲的方式反映著作者的精神傾向和精神風貌,也強有力地影響著接受者的精神世界,正所謂“靈魂工程師”之義。
由此可見,文人或知識分子必須具備人文精神,不具備人文精神就不是真正的文人或知識分子。不是知識分子就不是文化的載體,就不是文化精神創造的主體。基於此,書法家必須是知識分子,也必須具備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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