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書法理論 > 書論 
書法美的物化形態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4: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2380]次

書法美的物化形態

    線條是文字的媒介或元素,是進行書法藝術創作的特定的物化形態。由此可見,線條是書法美的起源。所以,研究探索書法美也應該從線條這個最基本的元素開始,才能“曲徑通幽”。

    石濤曾在《畫語錄·畫章第一》中指出:“太古無法,太樸不散,太樸一散,而法立矣。法於何立?立於一畫。一畫者,眾有之本,萬象之根”。這一畫說,可謂是深刻地揭示了線條起源的緣由。太古時代,人類處於蒙昧時期,對於線的作用與功能不認識。隨著社會實踐的深入與生產力的發展,人類在實踐中認識了線的作用與功能,便運用線條來描繪物體。於是,書與畫便產生了,而這一畫便成了書畫的物化形態——線條。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的達·芬奇曾說:“太陽照在牆上,映出一個人影,環繞著這個影子的那條線,是世間的第一幅畫”。(達·芬奇《筆記》)因為,線條是構成物體視覺形象的最根本的要素,是表現物能力最強,最簡練的手段。而我國文字就是起源於“象形”,運用線條對對象進行概括性極大的模擬寫實。“書畫同源”說即淵“源”於此。所以,我國著名美學家宗白華先生在《中國書法裏的美學思想》一文中,充滿激情地說:“所以中國人這支筆,開始於一畫,界破了虛實,留下了筆跡,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萬象之美。羅丹說的這根通貫宇宙、遍及於萬物的線,中國的先民極早就在書法裏、在殷墟甲骨文、在商周鍾鼎文、在漢隸八分及晉唐的真行草書裏,做出極豐盛的,創造性的反映了”。可見線條從客觀存在中被人們發現後,並在不斷地發展中包含了對視覺形象的攝取與審美意識的注入,“做出極豐盛的,創造性的反映了”。可以這樣說,線條是書法美中使客觀與主觀趨於統一的重要媒介。

    盡管書畫同源,各自均以線條作為自己的物化形態,但書畫畢竟受著各自表現對象的製約,書的表現對象是文字,畫的表現對象是物象。雖然,最初的象形文字與繪畫沒有很大的差別,但必須指出的是象形文字在最初的胎盤中,它萌含著超越被模擬對象的符號特征,內蘊著“指事”、“會意”的基因,準備了“形聲”、“假借”、“轉讓”的條件。因此,線條作為書畫共同的物化形態,在本質上依然有著區別。“書契之作,適以記言”(孫過庭〈書譜〉)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特別隨著曆史的演進,書法與繪畫分離的軌跡越來越明顯,即書法線條不再受象形狀物的製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