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浩
我們探討中國書法,無論從它的實用角度還是藝術角度,都可以發現它與整個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秦始皇結束了三代文字那種紛亂迷離的局麵,形成了統一整齊、清健的秦篆,為文字的進一步演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如果說,秦結三代之局,而下開兩漢,那麼,隋就是結六朝之局,而下開唐宗了。
眾所周知,唐代沿著文字變革的方向完成了楷書的定型,有了一套完備的,係統的書法技法,而在這之間孰不知隋代是經曆了何等的艱辛才醞釀了這一切,而世人卻對其又褒貶不一,為了更加清晰地、準確地了解隋代書法的地位,我覺得有必要對它進行剖析和研究。
一、曆史的必然
“要了解一件藝術品,一個藝術家,一群藝術家,必須正確地設想他們所屬的時代的精神和風俗概況,這是藝術品最後的解釋也是決定一切的基本原因,這二點已經由經驗證實;隻要翻一下藝術史上各個重要時代就可看到某種藝術和某些時代精神與風俗情況同時出現,同時消滅的。”這段話是丹納在《藝術哲學》中對藝術發展的一般規律所作的鮮明闡述,由此可見特定的時代,特定的環境,特定的風俗可以造就特定的藝術形態、藝術風格。
“書法是一門獨立的藝術”,這樣的結論在經曆了多少年喋喋不休的爭論以後已經為大多數人所認可。既然如此,書法也就同樣應該符合藝術的一般發展規律——書法反映時代精神,反映風俗概況。與此同時又因為作為書法主體的書家不管他有多麼偉大,始終不可能擺脫所處的文化環境、地域環境對他們的影響和熏陶,所以書法宏觀的整體的特性也必將受到這些因素的製約。由此可知,隋代楷書風格的產生也具有曆史的必然性和時代的製約性。
隋代政權是在經曆了十六國長期分裂混亂之後得到統一的。政權的統一帶動了其他一係列社會文化的統一和發展,例如文學、音韻學、目錄學、史學,其中尤以文學藝術最為突出,它是南北風格融合的典型代表。書法是一種具有綜合表現能力的藝術形式,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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