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歐陽中石
行書廣泛應用於各種書寫場合,但是曆代書法論文中卻幾無專論行書之篇什。清代劉熙載《書概》即總結說:“行書行世之廣,與真書略等,篆隸草皆不如之。然從有此體以來,未有專論其法者。”因此,本章隻能抽一些零碎的論述進行闡釋並加以討論,努力勾畫出一個演進脈絡。這裏有必要附帶指出,劉熙載對未有行書專論的原因的解釋不盡合事實。他說:“蓋行者,真之捷而草之詳。知其草者之於行,如繪事欲作碧綠,隻須會合青黃,無庸別設碧綠料也……”
一、漢魏時期
漢魏這個時候.雖已有行、楷、草諸體之萌芽,但“行書”的概念尚未出現〔更不可能有行書書論)。“草書”所指也很模糊。因為在“草書”、“行書”、“行楷”、“行草”等概念都出現之後,各自的疆域才比較明晰。然而此時一些書論中,已經流露出創造完整意義“行書”的指引理念。
漢代崔瑗(78一143年)《草書勢》保存於晉代衛恒《四體書勢》中。這篇迄今所見的最早書法專論也是一篇草書專論。漢代另外還有趙壹《非草書》,也是專門針對草書的。《草書勢》謂“草書之法,蓋又簡略;應時諭旨,用於卒迫,兼功並用,愛日省力”;“纖微要妙,臨事從宜”。指出了草書的產生正是為適應時代的實際需要對“佐隸”等的“從宜”與“簡略”。這個出發點與行書之“務從簡易”也是合拍的。然而,草書在逐步成熟之後,有了被部分人作為純粹藝術手段以 “矜忮”的傾向,背離了草書簡易省時之初衷。草書的手段是“刪難省煩,損複為單”,目的是“易為易知”。但是必須把握好刪損的分寸,否則就既不“易為”更難“易知”了。鑒於此,趙壹《非草書》發難曰:“草本易而速,今反難而遲。”由於趙壹立足於功利實用立場上否定草書,後人往往因此把《非草書》看作對書法 “藝術”的反動。而事實上.可能正是從與趙壹相同的立場出發,後來人才有動力提煉出“行書”這種新字體.以彌補草書在實用上的一些缺憾。王力先生將字體的演變劃分為四個時代,“漢代為第三期,用隸書。但草書和行書亦已存在”。“東漢至現代為第四期,用楷書。行書、草書隻是楷書的速寫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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