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是東方特有藝術,縱觀我國三千多年來書法藝術發展的曆史,是一部點畫、結體、章法不斷發展變化的曆史,書法藝術是線條的藝術,它之所以能成為一門審美價值很高的藝術,主要是因為用毛筆寫出的字具有線條千姿百態、變化無窮的特點,體現了一種變化美。
點畫的變化美
點畫是構成各種書體字的最基本的零件,因此點畫的變化是書法變化的最基本的因素。書法中的各種基本筆畫本身是各不相同的,例如,智永在"永"字八法中對各種不同筆畫的寫法提出各種要求:"點"要寫得"如鳥翻然側下";"橫"要寫得"如勒馬之用韁";"提"要寫得"如策馬之用鞭";"撇"要寫得"如蓖之掠發"。這說明各種筆畫的姿態都可以和具體的自然物聯係起來,這當然也是一種變化美。
但更多的是同一種點畫重複出現時的變化美。孫過庭《書譜》中有這麼一句話:"數畫並施,其形各異;眾點齊列,為體互乖。"這是總結了前人的經驗後提出來的。形體"各異"、"互乖"就是指其開頭、大小、粗細、欹正的變化。
隸書有"蠶無二設,燕不雙飛"的規定,這個規定表麵看起來是條死規定,似乎束縛了書寫的手腳,其實這正是體現了人們變化美的指導思想,根據這條規定寫出來的隸書就,避免了相同點畫機械的重複。例如;"清"和"澆"兩字,"清"字的三點水均呈三角形,上麵二點較靠近,而"澆"字的三點水第一點就不呈三角形,第三點和第二點較靠近。兩個"法"字,第一個三點水分離;第二個三點水中後兩點相連。
結構的變化美
曆代書家結構變化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各種:
(1):不改變點畫在字形中排列次序,改變點畫的粗細、點畫之間的距離、角度等,從而產生結構形狀的變化。例如:兩個"使"字,前一個"使"了較平正,後一個"使"字,"人"明顯向下移,而形成左低右高的體勢。兩個"種"字,其偏旁"禾",除了筆畫有所變化(第二個"禾",中間豎帶鉤)外,還有偏側的變化:第一個"禾"旁上部向左傾斜,第二個"禾"旁上部卻向右偏轉。
(2):變換左右或上下部分的位置。
(3):增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