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中原 2005-6-4
此屬“藝術書法”討論中之最具分量的文章。——編者看了《美術報》王似鋒先生的《從實用書法走向藝術書法》(以下簡稱王文)一文後,感觸頗深。王似鋒先生對中國書法發展史提出了一個至為重要的研究視角:實用書法——藝術書法。我覺得王文為中國書法史研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考視角,值得書法學術界借鑒。在整個書法的漫長發展曆程中,的確存在著一個藝術與實用的問題。比如傳統語境下的書法,其價值和功能就更為注重和偏向於實用性而非藝術性和欣賞性,而隻有到了明末,大量廳堂式巨作出現以後,才使得書法的實用價值逐步向欣賞價值和藝術審美價值過渡。尤其是現代書法展覽機製的勃興,使得人們更為注重書法的純藝術審美功能。因此,提出“實用書法”與“藝術書法”這兩個概念,我以為是極有學術意義的。
然而,提出了新的概念並不等於這兩個概念真的就無推敲之處。從這兩個概念看,其本身就有許多值得探討和商榷之處。首先我們應該明白,“實用書法”、“藝術書法”與“書法”這三個概念之間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關係。書法本身就是一種藝術,一種中國人用以表達自己特殊情感和審美情趣的線條藝術和抒情性藝術,這個從美學角度所作出的本體定義早已經得到了書法學術界的認可。既然書法本身就是一種藝術,那麼“實用書法”又是什麼呢?我們都知道實用與藝術本身就是一對矛盾和悖論。那麼談“實用書法”與藝術不是產生了邏輯矛盾了嗎?既然都已經是一種“實用書法”了,那為什麼又還是一種藝術呢?矛盾不是不可以,但是這裏所說的是哲學矛盾而非邏輯矛盾。哲學矛盾無處不在,尤其存在於書法藝術中,但邏輯矛盾則是人為造成的,是絕對錯誤的,它本身就是一種語法錯誤。所以,說“實用書法”根本不可取。那麼,“藝術書法”又是什麼呢?既然書法本身就是一種藝術,那麼說“藝術書法”那不是重複和多餘了嗎?很顯然,如果按照王似鋒先生給定的概念理解,那麼,中國古代大部分經典的書法文本都是“實用書法”,而現代大量的書法糟粕卻都是“藝術書法”。顯然,這種邏輯是極為荒謬的。
王文中兩個概念出現了問題,但這並不能否定王文的意義和價值。實際上,王文的中心意思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