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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中日書法的思想背景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2: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1549]次

 世界上所有的民族,為了把自己的語言記錄下來創出了各種文字,但能把它升華為藝術的卻為數不多,中國的“漢字”與日本的“假名”便是較為突出的兩種。
   無論是漢字還是假名,以及其它各國的文字,都是一個民族智慧、性格的產物,也是一種特定的符號。文字以其無可比擬的實用價值,隨著時代的進步在世界各地不斷發展。具有濃厚的東方審美意識的中國人,率先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和辛勤勞動,對漢字的書寫方式進行藝術加工,使之升華為藝術,這就是書法。
    書法是書法家根據自己的心象,把文字這種固定的符號用最美的造型表現出來,使其更具神采和魅力。而作為符號的文字,則根據線條的縱橫交錯構成,完全沒有具象性。因此可以說書法是受限於符號範圍之內而進行創作的一種純粹的抽象藝術。書法家在進行書法創作之前,首先要對文字的造型進行嚴格獨到的內在構成,這種艱巨的內在構成,則由書法家在一點一線的揮灑過程中,把自己的思想、品格及情感,毫無保留地宣泄出來,即所謂的“書如其人”或“書為心畫”。這種內在的構成,就是書法藝術的主體,就是“心象”。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儒、道兩家是封建統治階級兩個不可偏廢的重要學說,孔子、老子兩大學派,一顯一隱地灌溉著封建社會的政治、思想、文化及各個方麵,特別是孔子的《禮記》,幾千年來一直被尊為“中華民族的行為規範”。孔子的所謂“禮”即“型”,它要求人們無論幹什麼,都必須遵守一定的形式,必須循規蹈矩。而老子的思想實質則相反,也提出了“大道廢,有仁義”,極力主張“排除一切約束,隨其自然”,強調“無為而治”。這兩種不同的思想意識也自然而然地滲透到了書法藝術中來,從而創造出了書法藝術所特有的本質特點。
    幾千年來,孔子的“禮”的思想觀念,在書記藝術的領域中,幾乎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儒教思想認為:學習書法的目的是為了陶冶人的情操,而一種端麗、典雅的書體構成,則必須經過大腦的深思熟慮才能釀造出來。因而強調學習書法首先要做到心正,其次強調姿勢正確,其三推崇“無我”,強調“規範”。這三點,對於學習和繼承傳統的書法藝術,是必不可缺的,尤其在臨帖方麵,儒教確實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多少年來,人們臨帖的目的,隻是為了實現古典作品的再現,因此臨帖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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