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書法美的本質及其表現形式的思考
白砥
對書法藝術美的本質及其表現形式的研究,是新時期書法美學研究中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80年代初的書法美學大討論中,一些學者曾就書法藝術是一種什麼性質的藝術及書法藝術何以成為人的審美對象等問題發表過很多看法,有許多真知灼見,當然也有不少牽強附會的觀點。當時討論的氣氛相當熱烈。但是,令人遺憾的是,這樣良好的開端卻沒有深入下去,許多有真知灼見的論文也因多方麵原因沒有作更加全麵而深刻的展開,有不少人隻是以一般的藝術理論和美學原理套用或解釋書法問題,不免顯得空洞和蒼白。本人在近十年的書法活動中,對於書法美的本質及其表現形式等問題,也曾有過很多的思考,並有誌於在今後的時間裏對此作一些專門的研究。
一、對書法美的本質的思考
(一)漢字書寫發展為書法藝術的成因
在我們固有的觀念中,漢字與書法藝術是絕對不能割裂的。“書法是書寫漢字的藝術”。世界上存在著數百個國家和民族,它們大都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但它們的文字書寫沒有成為一門藝術。而獨有中國的漢字在其衍變過程中成了藝術,或在漢字發生一開始便具有某種藝術性。一些學者以“書畫同源”說闡釋漢字成為藝術的起因及性質,如劉綱紀《書法美學簡論》、金學智《書法美學談》等。由於文字起源於象形,並且由於“文字的點畫書寫能夠造成各種同現實生活中的形體(或動態)有類似之處的形體”(劉綱紀語),所以文字書寫成了能夠描寫現實生活的形象藝術。這種以為書法一定反映現實生活的觀念顯然隻是套用了一般的藝術原理。更多的人認為漢字成為藝術是由於漢字的結構這一事實,並由此認定書法是一門抽象藝術。漢字結構的繁簡、點畫的錯落造就了許多美的因素,這是其成為藝術的一個先決條件。沒有漢字結構的複雜性,其單純的書寫成為藝術似乎是不可想像的。
然而,在這裏,我們有必要將“具有藝術性”與“藝術”區別開來。我們說,漢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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