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位書家,他可以沒有自己的理論體係,也不必要求一定要建立這樣的一個體係,但卻不能沒有用於指導自己創作實踐的理論思想。
理論研究與創作實踐是不能截然分開的。這是因為:一方麵,人的理性認識同感性認識是有必然聯係的,隻有理論認識的深入和提高,才能導致創作方向的明確、創作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麵,理論要從實踐中來,但又要應用到創作實踐中去,接受實踐的檢驗,並在實踐中去發現理淪的缺陷和理論研究中的空白,從而進一步豐富理論的內涵。脫離理論指導的創作實踐是一種盲目的實踐,而脫離創作實踐的理論,則必然是空頭理論,是空中樓閣。這就對當代書家提出更高的要求——既要重視創作實踐,又要注重理論研究。
當代書家普遍重創作實踐而輕理論研究,原因何在?從客觀方麵來說,這是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書法創作來得實惠,出名也快,況且有部分書家自身的文化素質偏低,無法進行理論研究。主觀方麵,則有一部分書家認為,理論研究是理論家的事情,與書法家無關,與創作實踐關係不大。
的確,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學術日益發達,分工日益精細,一人兼通諸藝又能達到一定水平者越來越少,這是客觀事實。但在書法史上,無論在古代,還是在現代,既是書法家又是理論家者卻是比比皆是,他們在書法創作.與理論研究方麵都獲得了較大的成功。歸根到底,形成目前這種重創作實踐、輕理論研究的局麵,主要在於書家的自身能力以及急功近利的浮躁的文化心態使然。
從客觀上講,書法創作多偏向技能結構,而理論研究則多偏向智能結構;創作帶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以形象思維為主,強調“感覺”和“靈感”,而理論研究則帶有極濃的哲學意味,強調“理性”和“思辨”。書法創作大多呈激情勃發的情緒衝動之狀態,理論研究則大多呈理性而冷靜的思維狀態。作為一位優秀的理論研究者,不僅要有良好的智能要素,還要有良好的非智能(情緒、興趣、感覺等)要素。對於潛心於書法理論研究的人來說,在創作時很容易依據他的理論。)究所得和長期於優秀法帖名碑中的悟徹,在爛熟於心的筆墨技巧中聽任創作激情的驅使而縱橫揮灑。
從另一方麵來說,理論研究也是不能離開創作實踐而獨立的。如果說書法的創作實踐可以,甚至應該允許書法家在審美取向—上有較大的偏激的話,那麼,對於理論研究則要求理智、冷靜、客觀和公允。作為一名理論研究者,一方麵要沉浸於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