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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的創新與進步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1: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1634]次

書法的創新與進步  
作者 李文采     

八十年代的“書法熱”是在創新的呼聲中推進的,而創新又是在“書如其人”和“書法表現時代精神”這兩張翅膀的扇動下起飛的。

據說書法不僅能夠,而且必須“書如其人”和“表現時代精神”──不管人和時代本身是否存在書法精神,都必須一律地“如”和“表現”,否則,就埋沒了當今的時代精神,人也就成了最沒有出息的“書奴”,“創新”也就落空。然而,事實證明,要做前賢的“書奴”,要擺脫當今書風而與晉唐書風一致是十分吃力的,如果不得法,即使窮數十年之功也不能與之合轍。既然傳統使人吃力不討好,書人就寄希望於“創新”。“創新”正如一帖“立地成佛”的速效藥,保證大家“立地”可成書法家,於是書法就不可能不“熱”了。

因為得不到傳統所以要“創新”,這樣的說法當然不是當今一般書論家所能接受。他們認為書法傳統本應隨時而變、因人而變,於是說:“難道書法就隻能這樣死氣沉沉局限於二王法度、盛唐規範?”(《書法報》總第179期)其實早已喪失的“二王法度”和“盛唐規範”的書法傳統,似乎正如病菌般地使當今大多數書人病入膏肓、“死氣沉沉”。

傳統既然是病魔,於是大家討論著對付它的辦法:“書法創新不是拋棄傳統,而應該是打破傳統的固定模式,使其開放和流動化。”(1987年12月12日《書法報》)可見“創新”對傳統的手段不是“拋棄”就是“打破”。

傳統被“打破”或“拋棄”之後,“創新”以“書如其人”的原理刻畫了自己的形象:“隻要認為書法藝術以表現作者精神世界為最高宗旨,那從邏輯上就必然會推導出這樣一些結論:隻能以是否表現作者的‘其人’,以及表現到何種程度作為標準,來衡量一件書作,一位書家的成就高低。而沒有可以有什麼千古不變的客觀標準;書法藝術應該是百花齊放的,不應有什麼不可衝破的模式……”(《書法家通訊》總第40期)“千古不變的客觀標準”和“模式”被完全否定後,塌鼻的、歪嘴的,也都有理由成為百花公主了!甚至五官錯位的、鼻子橫著生的非人者也都興衝衝地去參加人類的選美盛舉了。

我不讚同一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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