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某書法網站得讀署名為jlhnz先生的《米芾於草無所建樹,原因何在?》一短文,文稱:“關於米芾寫不好草書的原因,全集米芾卷作品考釋《張顛貼》後有一個解釋:‘獨守唐人筆劄’,‘意格’固已‘枉劣’,然即守晉人卻又‘時代壓之,不能高古’,則奈書家何?有唐非晉,風氣丕變,若不因時而動,恐張顛未至宋已湮沒不聞矣。元章於草無所建樹,豈有他哉!
行草書這一概念,一直以來被普通使用著。劉熙載就說:‘行,固草之屬也。’近代以來有人對行草進行了區分。如張宗祥就質疑行草‘何得合一爐而冶之’。米芾行書震爍千古,草書卻不能大成,也可以證明行、草書的創作規範是不同的。
《海嶽名言》中推崇篆籀‘靈活圓備,各各自足’,這大概是米芾的一個審美理想吧。物有偏至,米芾行書八麵出鋒,卻寫不好草書,是不是這‘各各自足’在一方麵成全了他,在另一方麵又製約了他?”
對此,我當即回複了這樣一句話:“米芾不寫草書是為了寫好、寫絕行書。他不寫草書才成就了他的史名。”
後來jlhnz先生又複雲:“米芾不是不想寫草書,而是寫不好,不得已才放棄了。”我再複雲:“不寫草書不是‘不得已’,而是善學。能有行書標程百代就是書壇豪傑。寫草書可成名家,不寫草書也同樣可成名家。要言之,正、草、隸、篆各成體係,無貴賤之別。”
我之所以將這一題目拈出來,不獨是jlhnz先生有這一看法,而是因為在以草書為衡量書法藝術的高下、優劣的習慣準則影響下,很大程度上禁錮和左右了人們的審美視野並導致了一窩蜂肆意揮毫草書這一無“草”不成書的怪現象,而且大有一發不可收拾的趨勢。
不知從何時開始就有了以草書有沒有成就來衡量書法家的曆史地位的習慣。這固然是因為也不知是何時何人講了“草書是書法藝術的最高表現形式”這句話,不寫草書或寫不好草書在書法家行列中就成了不是書法藝術最高藝術形式的表現者。滑稽的是,這把“規尺”非但拿來丈量今人,同時也拿去丈量古人。而且評頭論足起來還真是煞有介事和頭頭是道,於是乎持此“規尺”者就是書學的最高明的人了。
我對“草書是書法藝術的最高表現形式”這一說有這樣一補充,即:如果在句尾加上“之一”兩個字似乎還有那麼一點道理。但是,從嚴格意義上說,這句話是不科學的。所謂“最高表現形式”可能不單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