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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寫書法史綱要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6: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2614]次

重寫書法史綱要

                                                    沈語冰

    一、魏晉士風與魏晉書風不能劃等號

    幾乎所有的書法史都認為二王書風是魏晉士風(即“魏晉風度”)的產物,並在魏晉書風與魏晉士風之間劃上等號。幾乎任何一本書法史都要對所謂的“魏晉風度”大寫特寫,然後,在沒有任何過渡和作出必要解釋的情況下,筆鋒一轉,就說這就是“魏晉書風”。

    我認為時風對書風是有影響的,但這種影響非常間接。時風對書法的影響雖容易辨認,但也總會出現一些麻煩;因為人們總是傾向於從諸種現象中辨認出自己較為熟悉的形象。舉例來說,為了證實“晉書尚韻”這個說法,人們較容易在幾件風格各異的作品中挑選出他認為表示“韻”的那件作品來作為晉書的代表,然後以這些經過嚴格挑選的作品來證明兩晉書法“確實”是尚韻的。事實上,什麼是韻,所謂的韻究竟是什麼樣的,這些問題並沒有固定的答案;這種從現象中尋找自己所熟悉的影子的做法,使人們不自覺地陷入了循環論證。一方麵人們以藝術風格來指認時代風格(比如以二王的飄逸、灑脫來指認魏晉士夫的尚韻風度),另一方麵又以時代風格來指認藝術風格(如以所謂的魏晉風度來指認晉代書法崇尚氣韻)。

    如何來看待這個至今還在左右著書法史研究的問題呢?我認為,切入點隻能是形態學分析。我已經在《帖學書法風格史》一書中勾勒出了魏晉書法風格史的素描圖。依據夏皮爾的風格概念,對一件藝術作品的形態分析,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麵入手,一是形式因素,二是形式關係,三是形式質量。以書法作品為例,一件書法作品的形式因素有獨特的筆法、字法、章法、墨法等。形式關係是指這些形式因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和它們所構成的整體效果;這種效果有時並不等於所有形式因素的簡單相加,而是某種“格式塔”效果,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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