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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到 本 真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6: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2228]次

回 到 本 真

                                                 孟會祥

    真,也就是真實,不矯飾。

    藝術以美為鵠的,本來真假是無關緊要的。比如戲劇,腳本未必忠於本事,場景、服飾可以隨意安排,念白、唱腔更與現實生活迥異,而這些都不影響戲劇的美。然而戲劇也有真假,故事不合生活邏輯,表演過於造作,觀眾就不會認可。書法大概也是這樣,雖然一樣都是白紙黑字,而其中也有真假之辨。書法中的真,有兩個層次的意義。其一是真實地宣泄作者的情性;其二是真實地傳達作者的技法。此二者二而為一,以成熟、穩定的技法語言,傳達切實、深刻的生命體驗,其作品就會彰顯作者的本質力量,從而感動自己,感動他人。反之則不免百般裝點,“終無烈婦態”。

    從古說起。

    求好之心,古今相同,所以曆來書家作書,未嚐不費心安排。傳蔡邕《筆論》說:“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傳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的預想更為具體些:“夫欲書者,先幹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唐代徐壽《筆法》的預想,更為細致:

    “夫欲書先當想,看所書一紙之中是何字句,言語多少,及紙色目相稱於何等書,令與書體相合,或真、或行、或草,與紙相當。......有難書之字,預於心中布置,然後下筆,自然容與徘徊,意態雄逸。不得臨時無法,任筆所成。”

    作書如此安排費工,無非是為了做好心理準備和技法準備,使作品成竹在胸,然後收到墼出於模的效果。然而這隻是創作心態、創作過程的一個方麵,而另一方麵,則與此幾成冰炭不容之勢。如蘇軾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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