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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書法創作的思考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2: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2250]次


  正如人們所論述的那樣,書法創作這一概念的提出其時間並不久遠,但將書法視為一種審美的藝術形式,以審美為目的的書法創作其實很早就事實地存在了,可以說,當書法藝術步入了自覺,人們便開始了自覺探尋美的規律,並努力在書寫中應用這種規律,以期達到審美的要求。一部中國書法史可以說就是在一定限度內實現文字自身美感潛在可能性的曆史,它源於人們對美的自發追求,但更是人們有意識的創造,當人們由本能地想把字寫得美觀到人們自覺地按照美的規律去創造文字之美,書法創作便產生了。因此,有人說古代沒有書法創作的言論是斷不能成立的。其實,早在漢代的書論中,便已經開始有了對書法創作描述,早期的許多書論有許多是後人偽托的,但南朝齊、梁間書論家王僧虔的《書賦》對書法創作所作的較為透徹的論述則是有目共睹的——“情憑虛而測有,思治想而圖空。心經於則,目像其容,手以心麾,毫以手從……”這就已經涉及到創作的心態及過程的諸方麵。古人雲“意在筆前,字居心後,未作之始,結思成矣”,難道不是對創作構思的論述嗎?而唐代孫過庭《書譜》對有關創作問題的諸多方麵論述更是人們熟知的,這裏也就毋需贅言了。
  為什麼會出現認為古代沒有書法創作這一認識呢?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由於古代僅僅用於審美書寫並不太多,加之書寫工具——毛筆也不像今天這樣幾乎從日常書寫中脫離出來。但是應當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古人對書法之美不是有意識的創造,而隻作為字義的伴隨物而存在。否則,大可不必在書寫時要“預想字形之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之”,蘇東坡也不至於作“千秋之想”而重書信劄,隻不過古代少有現代的專門書法展示,而是將自己對於書法美的理解及情感表現展示在實用的書寫之中,寫什麼——通過漢字的有序排列表達語義,它是以實用為目的的,而怎麼寫——如何使它們構成美的視覺形象,則是以書法藝術為旨歸的。
  書法藝術的創作過程從根本上說也同其他藝術形式一樣,是心靈的物化過程,是創造主體運用一定的物質材料和技巧手段把“胸中之竹”客觀化為“手中之竹”的過程。
  也就是說,古代雖然書法並不是以純粹的藝術形式出現,但並不能因此就否定書法創作的存在。因此,王羲之的《蘭亭序》既是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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