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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代書法流派及其基礎性理論分析之一:書法行為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1: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1613]次

前言:

  1、為什麼要分析現代書法各種理念?

  本人7歲學書法,中學開始沉迷現代書法,到大學終於發現“現代書法”各種流派觀念的根本性錯誤。所以有必要寫出來,與眾人交流。

  學術爭論肯定要否定很多思想。先敬請諸位諒解。所有語言純粹為了藝術真理。內容雖然主要是中國的現代書法,但順帶牽涉日本現代書法,也會順帶牽涉到中國前衛藝術。

  2、現代書法分類:

  中國的“現代書法”大概可以分為下列一些類型:

  A、書法行為派
  B、文字觀念派
  C、墨像派
  D、文字作為繪畫圖像派
  E、字體變形設計派

  這一係列文章將分5篇分別對各種流派的思想根源進行分析。是從心理學,哲學和宗教的角度來分析的,因為藝術本身沒有什麼體係的理論可言的。

  第一部分:書法行為和行為藝術的表演性

  國內搞行為藝術的人很多,但搞行為書法的人卻很少,我所知道的好象隻有吳味和張強在搞。

  看了很多所謂的行為藝術和行為藝術的解釋,發現他們多少IQ和世界觀有問題,基本上出於對行為藝術的錯誤理解所導致。

  一、如何觀看和理解“行為藝術”?

  理解行為藝術,基本上可以用2個定理來解釋,就是“拙劣表演”定理和“弱智燈迷”定理。

  所有的行為藝術都是一場沒有經過表演訓練的人搞的沒有觀賞性的表演,所以基本適用“拙劣表演”定理。

  所有的行為藝術都是要由觀眾去猜出表演者的意圖或者表演者需要表達的意思,而且這些意思或者意圖一般是非常普通或者弱智的道理,所以也基本適用“弱智燈迷”定理。

  比如一個藝術家從死牛肚子裏鑽出來,就是要觀眾去猜出他要表達的主題“新生”。這種”謎底“基本上可以令中學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噴飯。

  二、如何觀看和理解“書法行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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