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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態度(姚宇亮)——書壇新論
發表日期:2006-06-30 22:37:00 來源:中國硬筆書法在線 被閱讀[1613]次

朱熹的態度 姚宇亮

一、朱熹的兩段題跋

由於中國古代藝術學的附庸地位,書論中向來缺少自身的史學觀念。無論是從羊欣的《采古來能書人名》到虞的《論書表》,還是從王僧虔的《論書》到袁昂的《古今書評》,幾乎都是采用紀傳體的形式,或是對書法家身世的列敘,或者是對作品的美感作形象的比附。至於不同時期的書法現象之後的史學規律及其發展的動因卻是一個盲區。

作為集一代思想大成的理學家朱熹雖然未有係統的書學著述,然而在其隻言片語中的題跋卻不乏深刻的見解,我們在此窺見了有關書法的係統性的史學觀念。

自秦易篆為佐隸,至漢世去古未遠,當時正隸體尚有篆籀意象。厥後魏鍾元常及士季,晉王世將、逸少、子敬作小楷,法皆出於遷就漢隸,運筆結體既圓勁淡雅,字率扁而弗橢。今傳世者若鍾書《力命表》《尚書宣示》,世將《上晉元帝》二表,逸少《曹娥帖》,大令《洛神賦》,雖經摹拓,而古隸典刑具在。……至陳、隋間,正書結字漸方,唐初猶爾。獨歐陽率更、虞永興易方為長,以就姿媚。後人效之,遽不及二人遠甚,而鍾、王楷法彌遠矣。〔1〕

書學莫盛於唐,然人各以其所長自現,而漢、魏之楷法遂廢。入本朝來,名勝相傳,亦不過以唐人為法。至於黃、米,而欹傾側媚狂怪怒張之勢極矣。近歲朱鴻臚、喻工部者出,乃能超然遠覽,追跡元常於千載之上,斯已奇矣。故嚐集其墨刻以為此卷,而尤以《樂毅書》、《相鶴經》為絕倫,不知鑒賞之士以為何如也?〔2〕

在這兩段話中,朱熹對先秦以來的書法史的發展曆程作了總結。“秦易篆為佐隸”,秦之作為中國書法的第一個轉折期,乃是因為秦代開始推行隸書,中國書法開始走上了筆法發展的道路。

秦漢到初唐是中國書法發展的第二個時期,此中中國文字持續發生了幾次大變革,然而“正隸體尚有篆籀意象”、“法皆出於遷就漢隸”、“古隸典刑具在”,此時文字乃與篆籀一脈相承而來,故而“古法”、“古典型”乃是此一時期文字的特征。

唐代以後,則“鍾、王楷法彌遠”、“漢、魏之楷法遂廢”,以“鍾王”為代表的“楷法”、“古典型”日益澌漓。發展到宋代,在黃、米手中更是“欹傾側媚狂怪怒張之勢極矣”。在兩段簡短的題跋中,朱熹實際上為我們勾勒書法發展三個階段的大致輪廓。

二、風格化的“唐尚法”

要用西方藝術理論的術語來闡釋中國藝術的發展,始終是十分困難的。中國藝術缺少西方藝術中的中心與邊緣、規範與個性、古典與浪漫之間的對立。或許中國藝術幾千年發展的過程中出現過類似西方藝術的傾向,而僅隻是傾向,中國藝術從沒有將自己推向極端,在《周易》辯證思維之影響下,“天地周流、循環往返”。
如果拿希臘藝術的發展作為比較,那麼我願意把朱熹話語中的第二階段看作是中國書法發展的古典時期。公元前6世紀到公元前5世紀末期,在“模仿論”思想的導引下,希臘藝術擺脫了埃及的古風程式,形式上不斷更新,朝著“逼真”方向迅速發展。〔3〕

中國書法中根本談不上什麼“模仿論”,然而這一時期裏麵漢字圖式的持續演化卻是不爭的事實。“秦易篆為佐隸”,隸書的出現表明了時代對待“筆觸”的態度,而“書寫”起到了與希臘藝術中“模仿”一樣的推動力作用——起始圖式與“書寫”對圖式的矯正。漢字在幾百年中接連出現了一係列的形式演化,字體不斷翻新,以消解古文字的幾何裝飾秩序,而重新建立起以“筆觸”為基石的書寫秩序。那麼,這一過程其實正是朱熹口中“古典型”、“古法”的形成的過程。不斷衍化出來的各種新的字體,始終保持著與先秦原始圖式——“篆籀意象”的血脈相連。

大約到魏晉時代,“筆觸”的巨大能量終於全部釋放了出來,書寫的秩序也最終得以建立,漢字字體亦日趨定型。然而,“書寫秩序”還剛剛建立,由於推動力的消失,新的變化卻悄然的發生了。“至陳、隋間,正書結字漸方,唐初猶爾。”書法走上了新的發展階段。

如果說“字體”這個概念代表著文字演變“前進”過程中的各個階段性的圖式的話,那麼“書體”則代表了風格化了的漢字圖式。走過古典期,書法發展到唐代終於表現出強烈的風格化傾向,就初唐四家“歐虞褚薛”來說,他們創造的四種書體即代表了四種各具顯著個人特征的風格。他們分別對古典時期積澱的筆法進行了總結與整理,加之以個人之創造力,造就了四家各各不同的強烈的個人麵目。“歐陽率更、虞永興易方為長,以就姿媚。”

然而在朱熹看來,正是唐代的“法度”建設,這種風格化傾向,實際上卻構成了對“古典型”的破壞力量並最終導致其解體。“然人各以其所長自現,而漢、魏之楷法遂廢。”

如果說在繪畫中,風格是一種從特定的人類觀點、立場或角度和一種特定的文化出發,對現實作的再現和解釋。〔4〕那麼書法在唐代的風格化正是建立在對魏晉筆法各自不同的理解之上,而在這基礎之上的創造也隻能是“人各以其所長自現”,這使得原先那個統一的筆法在各家筆下,迅速裂變為多種樣式。而文字,本質上說,是以一定社會約定為基礎的。個人麵目的增強意味著共同基礎的缺失,這隻能使得任何一位後來者莫衷一是。

而風格化,對圖式中某些因素的強化,同時意味著一個原先本身具有無限可能性的筆法,在“尚法”精神下,迅速被總結成有限的規則。在規則中,漢字圖式走向高度的定型化,各種書體之間亦失去了原先的血脈聯係。這又使得後來者隻能得其偏而莫能求其全,“後人效之,遽不及二人遠甚”。

三、宋代“尚意書家”對風格化的態度

在宋人開始思考書法的時候,書法已在柳公權等唐代名家手中走向高度程式化、定型化,在唐人腳下亦步亦趨,繼續唐人的道路意味著書法的繼續衰敗。

以“蘇、黃”為代表的“尚意”書家選擇了另一條道路,奮起反抗。“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5〕“老夫之書,本無法也。但觀世間萬緣如蚊納聚散,未嚐一事橫於胸中,故不擇筆墨,遇紙則書,紙盡則已。” 〔6〕在“蘇、黃”的書論中,我們多次讀到了“無法”這樣一個詞語。

“唐法”既然意味著已經定型的、有限的程式,從束縛與程式中解脫出來,“無法”則是跳出唐人給定了的“法度”的當然途徑。

而魏晉則被視作為唐代的對立麵。在蘇、黃的意識中,魏晉與唐代的區別在於“氣韻”與“法度”的對立、“自由解脫”與“規則束縛”的對立。蘇、黃對王羲之傾慕正是對自由解脫之境界的向往:“餘嚐論近世三家書雲:王著如小僧縛律,李建中如講僧參禪,楊凝式如散僧入聖,當以右軍父子為標準,觀予此言,乃知遠近。”〔7〕“餘嚐評書,字中有筆,如禪家句中有眼。至如右軍書,如《涅口經》說‘伊字具三眼’也。此事要須自體會得,不可立論便興諍也。”〔8〕蘇、黃反對法度,旨在不拘泥於點畫,恢複筆法的“未發狀態”,從而到達與王羲之氣質上的相似。蘇、黃對“法”的反抗正是在這一層麵上展開的。

“晉尚韻,唐尚法,宋尚意”,以蘇、黃為代表的尚意書家又一次將書法推向曆史的高峰。

四、朱熹對“唐法”與“無法”的看法

然而蘇、黃的創造在朱熹看來卻是不成功的。“至於黃、米,而欹傾側媚狂怪怒張之勢極矣。”蘇、黃的“無法”與唐人的“尚法”並無多少本質區別。

唐人的“尚法”事實上構成了對魏晉“古法度”的解體,這聽上去多少有些悖論。這可以在朱熹的理學體係內部找到其理論來源。在朱熹的心性論學說中“心”可以分成“人心”與“道心”兩部分。“知覺從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覺從義理上去,便是‘道心’。”〔9〕“ 此心之靈,其覺於理者,道心也;其覺於欲者,人心也。”〔10〕“心一也。方寸之間,人欲交雜,則謂之‘人心’;純理天然,則謂之‘道心’。”〔11〕

在理學家的朱熹眼中,文字隻是記錄語言的工具,其目的乃是“達聖人之道”。字隻要可讀可識,就已經起到文字的全部功用。而書而求美,凡書必惟爭奇出新是務,這就不免是蔽於“人心”了。“近世之為詞章字畫者,爭出新奇,以投世俗之耳目,求其蕭散澹然絕塵如張公者,殆絕無而僅有也。” 〔12〕為此,“寫字不要好時,卻好。”〔13〕“古法度”在唐朝的失落,正是“歐陽率更、虞永興易方為長,以就姿媚。”為書寫便捷而產生的“筆法”,原本正是作為一種自在之物,它才具備了無限衍生的可能性。而初唐諸家為書法的法度投入了過多的關注,求“美”求“好”的意識,使得“筆法”成為一種裝飾化的因素,從而造成了“古法度”的流失。

蘇、黃對“唐法”的反抗努力,並沒有使朱熹看到“古典型”的重新回歸。相反,如果說唐人尚能對“古法”保存一二的話,那麼書法到了蘇、黃手裏則更是遭到了全麵破壞。

蘇、黃在“無法”的口號中,並沒有將朱熹所謂魏晉“古典型”之“古法”,與風格化之“唐法”作出明確的區分。由此蘇、黃忽略了魏晉之“古典型”乃是書法藝術之共同造形基礎。那麼這一“無法”在反抗因

“唐法”風格化帶來的程式與束縛的同時,同樣存在著一個形式層麵的悖論。實踐上,“無法”在反唐人書法風格化的過程中走上了新一輪的風格化道路。蘇東坡與黃庭堅互相謔稱對方書法“石壓蛤蟆”、“枯蛇掛樹”便是絕好的例證。

雖然蘇、黃多次以禪宗和《莊子》中的境界作比附,以追求的與王羲之氣質上的相似,而朱熹並沒有看到這種氣質上的相似。“無法”本質上與《莊子》中的“忘我”境界相通,自由、解脫成了蘇、黃論書的主要基調。理學家講涵養功夫,“無法”這種過於個人化的解脫,在理學家的朱熹眼中,簡直就是肆無忌憚了。“古法”共同基礎之屬性,在理學家眼中往往具有某種道德倫理屬性:“筆力到,則字皆好。如胸中別樣,即動容周旋中禮。”〔14〕而“不踐古人”,憚然不把儒家要求的先賢禮法放在眼裏。

朱熹看來,對絕對自由、自我解脫的追求,對獨特個性的高揚的“無法”,與“唐法”的“以就姿媚”沒有本質的區別,“人心”與“人力”的作用過甚,最終都造成了書法中風格化問題與共同造形基礎“古典型”的崩壞。“而欹傾側媚狂怪怒張之勢極矣。”

在這一點上,蘇、黃之“無法”與朱熹說的“字不要好時,便好”有本質的區別。
五、朱熹對於傳統的態度

透過朱熹對書法史的總結,也透過朱熹對唐人和宋人的批評,我們隱約見到了書法中的一種退化的曆史觀。

書法發展過程中“篆籀意象”日趨淡薄,“古法度”逐漸流失乃是無可奈何的曆史必然。最初的“純理天然”的書體篆籀在人的作用下,演化產生出隸書,進而變為楷書,遞相演變……

來源:書法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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