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yabo信息  > 征稿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征稿啟事
發表日期:2015-01-05 10:05:00 來源:中國書法家協會 被閱讀[2420]次

為全麵展示當代書法篆刻的藝術成就,進一步推動書法事業健康發展,定於2015年8月在北京舉辦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
本屆國展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把握正確的藝術導向, 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堅持深入傳統,鼓勵創新發展,承續中華文脈,陶鑄時代審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現將征稿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書法家協會
 聯合主辦:華影傳媒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書法藝術中心
 協助承辦:北京華影會書畫院
 深圳市書法家協會
 
     二、組織機構
    1、組委會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組委會由中國書法家協會和聯合主辦單位等共同組成。
2、評審委員會和監審委員會
中國書法家協會依據《中國書法家協會評審委員、監審委員產生暫行辦法》,組成評審委員會和監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和監審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範圍
 年滿18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內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詩詞、楹聯、文賦等(須標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釋文),提倡自作詩詞聯賦。書寫古代詩文者,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要保持內容的相對連貫、完整。
(2)規格:投稿作品分為書法、篆刻、刻字三個部分。
書法部分:書法作品請投寄作品原件,書體不限,尺寸為8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248 cm,寬度不超過129 cm),一律為豎式。小字類作品(如小楷)尺寸為4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 138cm,寬度不超過69cm),一律為豎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過35cm,長度不超過248cm。冊頁作品尺寸每頁高寬不超過40cm,頁數不超過12頁。手卷、冊頁作品入展數量不超過總數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請勿裝裱(冊頁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兩個以上邊款,貼在4尺對開的豎式宣紙上。評審結束後由組委會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參展,原石展出後由出資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視為放棄入展資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質為木質,尺寸不小於0.16㎡,長、寬不超過60cm。刻字作品初評采用照片評審,一律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時請附上作者書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紙以內,書體不限),以作評審參考。郵寄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樣。入選後由中國書協通知,寄原作參加終評。
3、投稿數量
    每位作者根據自己擅長的書體投稿(每一種書體限投稿一幅),投稿總數不得超過2幅。征稿期間不辦理換稿、退稿等事宜。
4、費用
此次展覽不收參評費。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時,每件作品彙寄退稿費人民幣60元(其中,30元為作品郵寄、包裝費;30元為保險費,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並附退稿費彙款單複印件。凡在投稿時未彙寄退稿費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資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經交納退稿費的,由組委會將退稿費60元退還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時,每件作品彙寄退稿費100美元。
5、填寫信息
(1)請在書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後右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作者真實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常用通訊地址、郵編、聯係電話(固定電話、手機)、作品書體、作品名稱。所有投稿作品請一律附釋文。
(2)請在信封上注明書體,組委會根據書體分類登記。
(3)為便於準確登記,及時聯係作者,請認真填寫《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投稿登記表》、《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投稿作品疑難用字表》(啟事後附表格,可複印使用,也可從中國書法家協會網http://www.ccagov.com.cn/下載),連同身份證複印件、退稿費彙款單複印件、作品釋文和書寫內容使用的版本複印件,隨作品一並寄出。

6、書寫材料
為了評審、裝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應使用不易折斷、不易損壞的宣紙等書寫材料。
    四、評審
1、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組成本次展覽評委會,製定評審細則、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委守則,明確違規的處理辦法。
2、本屆國展分書體評審。書法、篆刻作品評審初步定於2015年5月下旬舉行;刻字作品初步定於2015年4月份進行初評,5月份終評。
3、評審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通過初評、複評和終評,從來稿中評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後選出入圍優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階段,麵試。入圍優秀作品的作者參加現場創作與文化考查,按本屆國展參評作品、現場創作和文化考查進行綜合評分,最終評出優秀作品42件。評審結束後,及時公示評審結果。
4、對所有入圍優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進行抽查麵試。加大抽查麵試的比重,嚴厲處理代筆和抄襲行為。凡經麵試確認非本人創作者,中國書協將取消其在本次展覽中的入展、優秀資格,三年內禁止參加中國書協主辦的任何展覽,同時將麵試結果刊登在中國書協網站及相關專業媒體。凡接到麵試通知後未按規定時間到場麵試者,視為放棄入展、優秀資格。麵試通過者,往返交通費由中國書協負責(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發現臨摹、抄襲已在公開出版物發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聯),取消入展、優秀作品資格。
    5、文字審讀:評審中,加強對書寫內容、文字正誤、篆法、草法的審查。提倡文化內涵,注重文字規範。自作詩文優秀者,在同等藝術水準情況下,優先作為入展和優秀作品的條件。
    6、評審以作品的藝術質量為第一要素,鼓勵作者專心致力於藝術創作。凡在形式製作上過度拚接粘貼、染色做舊、故意塗抹等,該作品在評審中將會受到減分影響。

 
五、展覽
十一屆國展定於2015年8月在北京舉行,屆時將展出入展作品約700件(含優秀作品)。同期還將舉辦國展論壇等。
 
   六、出版
十一屆國展開幕式之前出版《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獲得優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頒發證書。
2、全部入展作者贈送本次展覽作品集一冊。
3、優秀作品收藏費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費每人1500 元,以上均為稅前。
4、邀請優秀作品的作者參加開幕式,中國書協負責食宿、交通。
5、非會員書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備加入中國書法家協會的條件。
    6、獲得優秀作品的成果將作為今後參評中國書法蘭亭獎“藝術獎”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作為今後選拔中國書協專業委員會委員的重要條件之一。
7、本次國展優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費,在開幕式後一個月內由中國書協向作者支付;證書、展覽作品集,須在展覽開幕後兩個月之內由中國書協安排印刷公司寄達未到場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覽結束後90個工作日以內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為2015年3 月31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九、收稿和彙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蓮花池西路蓮花小區南側鐵路客運二廠六號院 郵政編碼:100036
 (沒有快遞的地區,可以用掛號信寄至專用信箱:
信箱號碼: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郵政編碼:100036)
聯係人:秦曉衛,郭琳      
電 話: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費請一律通過郵局彙款。彙款時請在附言上注明“國展退稿費”,並注明本人聯係電話。
 郵局彙款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一號院32號樓B座908室
 收款人:中國書法家協會辦公室
 郵編:100083,聯係電話: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項

 1、對代筆和抄襲的舉報長期有效。凡是發現或被舉報作者代筆、代刻等問題,經組委會核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將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投訴材料請寄: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一號院32號樓B座909 中國書協展覽部。郵編:100083

 2、所有來稿必須符合本啟事要求。
 3、凡投稿者視為認同並遵守本啟事各項要求。
 4、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中國書法家協會。
 
 
 

中國書法家協會
2014年12月30日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投稿登記表 

姓 名(與身份證上的一致)   性 別   年 齡  
身份證號  
常用通訊地址  
手   機   固定電話  
郵編   省份  
作品名稱  
 
 
書    體   尺 寸  
  是否中國書協會員    
作 品 釋 文
(可另附紙)
 
 
 
退稿費彙款單、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投稿作品疑難用字表
*疑難用字包括作品中較為偏僻的異體字、不常用的篆法、草法等。

所用漢字 所用字法 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