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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三屆書壇新人新作展征稿啟事(2017年9月15日截稿)
發表日期:2017-07-28 22:53:36 來源:福建省書法家協會 被閱讀[7617]次


為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全麵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次文代會、第九次作代會開幕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推動我省書法事業的繁榮發展,發現發掘書法新人,著力注重我省書法隊伍的建設,展示我省書壇新秀的藝術風貌,福建省書法家協會決定舉辦“福建省第三屆書壇新人新作展”。現將征稿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福建省書法家協會


二、 組織機構

1、組委會。福建省第三屆書壇新人新作展組委會由省文聯、省書協的有關領導組成。

2、評審委員會和監審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組成評審委員會和監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和監審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範圍:

年滿18歲以上非福建省書協會員的福建省公民均可投稿(含長期在福建工作的外省籍書法愛好者)。

2、作品要求:

(1)內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詩詞、楹聯、文、賦等(須標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釋文),提倡自作詩詞聯賦。書寫古代詩文者,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要保持內容的相對連貫、完整。

(2)書法作品請投寄作品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書體不限,尺寸為6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180cm,寬度不超過97cm),一律為豎式。小字類作品(如小楷)尺寸為4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 138cm,寬度不超過69cm),一律為豎式。不收手卷、冊頁類作品。來稿請勿托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

(3)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兩個以上邊款,貼在4尺對開的豎式宣紙上。

(4)征稿期間不辦理換稿、退稿等事宜。

3、費用

此次展覽不收參評費,所有投稿作品在展後兩個月內退還作者,快遞費由收件人結付。

4、填寫信息

(1)請在書法作品背後右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作者真實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常用通訊地址、郵編、聯係電話(固定電話、手機)、作品書體、作品名稱。所有投稿作品請一律附釋文。

(2)為便於準確登記,及時聯係作者,請認真填寫《福建省第三屆書壇新人新作展投稿登記表》(啟事後附表格,可複印使用,也可從福建文藝網之省書法家協會下載),連同身份證複印件、作品釋文和書寫內容使用的版本複印件,隨作品一並寄出。

5、書寫材料

為了評審、裝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應選擇高質量專業書畫用紙,避免使用易折斷、易破損的紙張類材料。


四、評審

1、由福建省書法家協會專家組成本次展覽評委會,製定評審細則、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委守則,陽光公正評審。

2、福建省第三屆書壇新人新作展評審初步定於2017年9月舉行。

3、評審通過初評、複評,從來稿中評出入展作品120件左右。對有疑義的作品,組織作者麵試(凡接到麵試通知後未按規定時間到場麵試者,視為放棄入圍資格。麵試者交通等費用自理)評審結束後,及時公示評審結果。

4、本次展覽將加大對代筆和抄襲行為的處罰力度:凡經麵試確認投稿作品非本人創作或抄襲他人者,三年內不得參加省書協主辦的任何展覽,並被列為今後展覽必查對象,同時視麵試具體情況將結果刊登在福建文藝網站及相關專業媒體,或通報其所在團體單位。發現臨摹、抄襲已在公開出版物發表的作品,取消入展資格。

5、文字審讀:評審中,加強對書寫內容、文字正誤、篆法、草法的審查。提倡文化內涵,注重文字規範。自作詩文優秀者,在同等藝術水準情況下,優先入展。

6、評審主要考察作者的創作水準,不鼓勵製作。凡在形式製作上過度拚接粘貼、染色做舊、故意塗抹等,該作品在評審中將會受到減分影響。


五、展覽

展覽定於2017年10月下旬在福建省海絲藝術館舉行,屆時將展出12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覽開幕之前出版《福建省第三屆書壇新人新作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贈送本次展覽作品集一冊。

2、入展作者具備加入福建省書法家協會的條件之一。

3、本次入展作品在開幕式後一個月內由省書協向作者寄出入展證書和作品集。


八、征稿日期

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9月15日結束,以當地郵戳為準,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烏山西路11號省文聯書協 

郵編:350025

聯係人:陳荷欽

電話:0591——83719203

封麵注明“新人展”


十、其它事項

1、對代筆和抄襲的實名舉報長期有效。凡是發現或被舉報作者代筆等問題,經組委會核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將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投訴材料請寄:福州市鼓樓區烏山西路11號省文聯書協

2、所有來稿必須符合本啟事要求。

3、凡投稿者視為認同並遵守本啟事各項要求。

4、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福建省書法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