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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些有意思的朋友,坐下車、身上衣襪、手上包包,甚至脖子上、手腕上的配飾基本都過得去,非名品不上身,但是再深一層的交往,一旦邁進深宅大院的門檻,踏入所謂的豪宅別墅的大院,一般來說就會有人露餡。
對所謂“暴發戶”這個詞我不喜歡,我認識有錢的朋友多是自己辛苦打拚出來的,即使身處貪腐嫌疑位置的人,他們的奮鬥閱曆也都是值得我欽佩的,往往都是很有人情味的,至少他們跟我都相當不錯,有時難免諷刺挖苦他們幾句,但多是朋友之間的打趣,從來沒有真的恨過他們中的哪位。
他們中間確實有一些很有品位,但確實也有不講究的,其實稍微動點腦筋,有點章法,就可以把自己的豪宅別墅裝扮的很有品位,甚至顯得很奢侈。當然也有人有相反的想法,比如怕露富,其實也有招,品位並不簡單的是錢堆積出來的,關鍵還是找到亮點。
文物界別的藝術品相對價格都比較高,即使價格沒炒上去的也會顯得很奢侈,如果通過正常的渠道能得到這樣東西,本身就顯得很有品位。但是對於多數人來說,建議以裝備當代藝術品、當代工藝為好。嚴格意義上的當代藝術品,算上工藝品,一般指裝置作品、油畫作品、新當代水墨、雕塑、根雕、玉石、紅木古典家具、古琴、寶劍等等。
這些作品的來源應該是兩類,一類是熟悉的藝術家朋友,人以群分物以類聚。有藝術家做朋友自己品味也低不到哪裏去,一類是不熟悉、但敬仰的當代美術大師、前衛等名家,但不管是那類藝術家,建議不要隨便接受免費的贈品,任何一件作品都是出資收藏的,哪怕是象征性的一塊錢收藏的。這樣,一個是顯得尊重藝術家的勞動與創作,一個是避免討人便宜、貪腐之嫌,再說人家還有個基本成本問題,也得吃飯吧。總不能你吃撐了他吃不飽,你還要他免費送你東西,這是朋友之道嗎?顯然值得懷疑。
我認識老一輩的藝術家中,比如《黃河大合唱》的詞作家光未然(本名張光年),記得那年去看望他老人家,隨行的一個朋友要送老人家一本書,老人家就說“我不要你送,我買,我沒有很多錢,優惠我點就行”。我曾經真心送過很多朋友書,但是就沒有一個人有老人家覺悟這麼高。這本身就是價值觀的問題,我現在有時給藝術家寫點文章,他們也樂意送我作品,所謂禮尚往來,但覺得這樣並不好,細細追究也是一種互相不尊重。
一個人的藝術藏品如果都是人家送的,不管是人家樂意還是不樂意,無論如何都不是值得稱道的事情,這種關係都是一種扭曲的關係,不值得提倡。我們知道曾經有一位北京市的前領導人被查處,大家當時通過電視都知道該領導人幾乎就是一個清官,幾乎沒有貪腐,但就是把一些禮品居為己有,從而成了罪狀。想當初,如果他付費了呢?哪怕象征性的一塊錢呢?
一所豪宅別墅的裝飾,首先應該是一個人的世界觀、價值觀、藝術修養的裝飾,否則就成了“貪腐”展了。抗戰期間來中國援助的國際友人白求恩,除了是醫生,也是個藝術讚助人,他收藏很多藝術家朋友的作品,盡管也有一些人並不是名家,但他都是付費買作品的,隻有這樣的人才可能是一個值得我們尊敬和學習的人。我們也有一些名醫,家裏有不少名家的藝術品,不知是否付過費沒有?值得捫心自問下。
藝術家年輕的時候都是很苦的,尤其畫家的畫布、顏料等都是花錢買的,即使他的畫不值錢也有個時間成本和材料成本吧?所以,有能力的精英階層、財富階層人士,隻要自己條件成熟就可以主動去做些收藏,其實這本身就是一種修行。
一般家庭麵積大的可以適當收藏些雕塑作品,如果麵積較小可以收藏些當代水墨、當代油畫,當代水墨的成本一般較低幾千元一幅書畫作品就算正常,油畫作品成本較高幾萬元一幅作品算正常,這些作品買的時候一般不貴,但都有升值空間,太貴的作品就是奢侈或大投資了。
家裏掛的藝術品最好都是原創性的作品,即使不是特別有名的都沒關係,那種千篇一律的複製品一般最好不要掛,還不如讓那麵牆空著好,一幅複製的名畫其實顯得特別俗,當然高仿除外,有的高仿也價值連城。藝術品本身就是不動產,有時一幅原創作品的價值,比整個豪宅別墅還要值錢,當然那要看眼光和運氣了。
當然,如果不是簡單的為布置下房間,而是想通過藝術收藏進行投資增值,最好不要自己瞎捉摸,好的辦法是找個專業的藝術顧問。藝術顧問一般不是藝術家,藝術家往往是偏執的,而藝術顧問一般不是 藝術評論家,就是專業的收藏家、博物館研究員、藝術院係的教授,他們對藝術有一個完整的認識,對你購買藝術品的指導會是專業的,有的也可以提供有償服務替你購買藝術品。
家是一個夢想棲息的地方,試想想到處都擺著別人免費送的東西,心能安嗎?家也是一個起飛的地方,試想想,到處都擺著沒有原創的複製品的環境,怎麼可能有一個高遠的起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