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白石:賣畫不論交情
發表日期:2018-09-16 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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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白石是以賣畫為生的藝術家,定居北京後,齊白石自定潤格,在他客廳裏,長期掛著1920年寫的一張告白:
“賣畫不論交情,君子有恥,請照潤格出錢。”

從做木匠的時候起,齊白石就靠手藝吃飯,所以他賣畫賣印從不恥於要錢。迄今所知,白石最早的潤格是1902年樊樊山給他定的篆刻潤例:“常用名印,每字三金,石廣以漢尺為度,石大照加。石小二分,字若黍粒,每字十金。”這張潤格在遠遊十年中一直使用。再往後是吳昌碩為他定的潤格:四尺12元,五尺18元,六尺24元,八尺30元,冊頁摺扇每件6元。

定居北京後,齊白石多自定潤格,在他客廳裏,有一張告白條:“花卉加蟲鳥,每一隻加10元,藤蘿加蜜蜂,每隻加20元。減價者,虧人利己,餘不樂見。庚申正月除十日。”齊白石賣畫賣印,從不講情麵,除極個別親友外,不論是誰,都要照價付酬,不能賒,不能減。他托人辦事,或受人以惠,大多以送畫為報,他把這視為人情與物值的交換,如果他感覺不合算,下次就不進行這類交換了。


送禮物者,不報答;減畫價者,不必再來;要介紹者,莫要酬謝。

絕止減畫價,絕止吃飯館,絕止照相。吾年八十矣,紙尺六元,每元加兩角。

凡我門客,喜尋師母,請安問好者,請莫再來!丁醜十一月謹白。

凡藏白石之畫多者,再來不畫,或加價。送禮物者,不答,介紹者,不酬謝。已出門之畫,回頭補蟲不應;已出門之畫,回頭加印加題不應;不改畫,不照相,凡照相者,多有假白石名,在外國展賣。假畫場肆,隻顧主顧,為我減價定畫,不應。九九翁堅白。

賣畫例,無論何人不賒欠不退回,少一文錢不賣。招飲不畫,送禮物不畫。介紹不酬謝,刻印亦然。

齊白石賣畫及篆刻規例中,也有類似聲明,如“用綿料之料半生宣紙,他紙板厚不畫” ,“指名圖繪,久已拒絕” ,“一石刻一字者不刻,金屬玉屬牙屬不刻”等。誠然,為了掙錢,他有時也不得不遷就顧主,但正是靠了對藝術自由、個人誌趣和獨立人格的追求,才成就了他的傑出藝術。


當然,賣畫賣印對齊白石的藝術也有負麵作用,這主要是賣畫數量過多,為了賣畫之需,即便沒有興致也畫,不想畫的也畫,不免出現氣力疲乏、技巧不精和大量重複之作。在曆代中國畫家中,這種現象是很難避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