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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象山書院建院830周年全國書法大賽征稿啟事(2017年9月10日截稿)
發表日期:2017-07-28 22:56:37 來源:江西省書法家協會 被閱讀[5086]次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市《關於舉辦紀念象山書院建院830周年係列文化活動的實施方案》的文件(貴辦字﹝2017﹞28號)精神,進一步傳承和弘揚“象山文化”,在全國打響我市“心學祖庭”的文化品牌,在象山書院建院830周年之際,由江西省書法家協會、中共貴溪市委、貴溪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象山書院杯”書法大賽,現麵向全國征稿,具體事項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江西省書法家協會

中共貴溪市委

貴溪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

中共貴溪市委宣傳部

貴溪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協辦單位:

貴溪市書法家協會


二、征稿日期

自本啟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9月10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三、征稿對象

凡年滿18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書法愛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內容:鼓勵以“象山文化”、“道德經”和歌詠貴溪人文風情、曆史文化和自然風光的古代詩詞歌賦、楹聯、散文、遊記以及歌頌貴溪經濟社會發展新麵貌的自作詩詞歌賦等為內容進行創作。(書寫內容詳見征稿啟事後附錄)

2.作品要求:作品一律為毛筆書法,書體不限,作品規格6尺整紙(180cm*97cm)以內,橫豎不限;手卷規格高40cm以內,長不少於300cm;冊頁不少於12頁,45cm以下。草書篆書須另附釋文,所有作品請勿自行裝裱,不符合要求作品不予評選。

3.為方便作品登記編錄,請作者用楷書填寫投稿登記表,每件作品務必在作品背麵右下角,用鉛筆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與身份證一致)、性別、通訊地址、郵編和聯係電話,並附身份證複印件。來稿請妥善封裝,以避免郵寄途中破損,影響評審。

4.投稿作品件數不限(限投稿一次)。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勿用筆名),化名、重複投稿者不予評審。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憑會員證複印件免初評。

5.費用:免收投稿、評審、出版等一切費用。

6.嚴禁臨摹、抄襲已在公開出版物發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貼集字、集聯);鼓勵書寫完整作品,請選用高質量的書畫專用紙張創作,勿用易碎、易斷的毛邊、印刷成品紙張,不提倡過度拚貼、染色、做舊等形式。


五、作品評審

1.由主辦方邀請江西省外的中國書協知名專家組成評審組,依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進行評審。

2.限於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辦方對征集的作品享有宣傳、出版和處置權,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3.所有獲獎、入展、入選名單將於評審後及時在相關專業媒體上公布。

4.凡有嚴重文字硬傷作品,一律不予評審。


六、獎項設置及作者待遇

1.獎項設置:

特等獎1名,獎金30000元(稅前);

一等獎3名,各獎勵人民幣10000元整(稅前);

二等獎6名,各獎勵人民幣5000元整(稅前);

三等獎10名,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整(稅前);

入展140名,各獎勵收藏費人民幣500元。

2.評選獲獎及入展作品共計160件,獲獎入展作者分別頒發獲獎證書,入展證書,並贈送本屆大賽作品集一本,獎金在展覽開幕後兩個月之內發放。


七、展覽事項

本次展覽將於2017年10月中旬在江西省貴溪市展出,屆時將邀請部分獲獎作者蒞臨貴溪參加展覽開幕式。


八、收稿地址

1.收稿地址:江西省貴溪市沿河路清水灣小區斜對麵市書畫藝術yabo信息

2.郵  編:335400

3.收稿人:

蔣金玲   聯係電話:151 7010 6502

徐  瑋   聯係電話:138 7010 6128


九、其它事項

1.凡是發現或被舉報作者代筆、抄襲等問題,經組委會核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將取消入展、獲獎資格。

2.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權、出版權等歸屬大賽組委會。大賽組委會對所有來稿擁有宣傳出版權。

3.凡投稿者均視為承認並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約定。

4.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本次大賽組委會。


十、附件下載

附件1:象山文化有關詩詞文賦

 象山文化有關詩詞文賦.doc(119 KB)


附件2:老子《道德經》(創作時請用權威版本)


附件3:紀念象山書院建院830周年全國書法大賽投稿登記表

 紀念象山書院建院830周年全國書法大賽投稿登記表.doc(31.5 KB)


(上述內容可在江西省書協官網、中國書法家園網www.eshufa.com下載) 


紀念象山書院建院830周年

全國書法大賽組委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