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書法理論 > 書論 
書法風格範疇談——“古樸之美”
發表日期:2006-10-27 01:25:00 來源:不詳 被閱讀[2083]次

古樸之美
                                               陳振濂


    順著“質”這個概念,我們尋找到另一種富於有曆史感的美——古樸之美。

    “古樸”的含義是不人為。但不人為又頗難說的藝術,真正的藝術作品就是人為的過程,這是一個矛盾。

    “古樸”的另一含義是不裝飾。但藝術本身就是對大自然的一處裝飾,遑論懸堂補壁的作品是一種“飾”,即便是對生活美的一種提煉,這提煉不就是“飾”?當我們不簡單地把“飾”偏麵理解為“矯飾”,則任何藝術都是“飾”的結果。這又是一個矛盾。

    古樸之美就在這重重矛盾中建立起自己的獨特體格。人們希望生活中發現美,把它上升到藝術美,但又希望在藝術美中見出自然,見出真性情。古樸之所以在曆來被奉為無上境界,乃至清代還要出現一個從未有過的書法尚古運動,其理由大率不出乎此。

    書法欣賞家之把握古樸美,一般沿循兩個途徑:一是在本屬自然的非藝術中發現美,比如一段古人遊曆的摩崖題名,書者是工匠,寫者亦無意藝術,隻是記遊蹤而已。則它古樸或有之,但論美卻並不具有主觀追求。但在後人立場上看來,則從中發現某些合乎藝術法則——空間而白法則、線條錯雜法則;於是指它為美。這種美的發掘,大都不得不依靠書法欣賞家從觀賞立場的主動迎合,我們一般把這種主動迎合稱作為“再創造”過程。另一是在後人刻意求古樸美,如對清代金石小學家們那種強調氣息不求小處變化的篆隸書作品中感受古樸美在理性環境中的種種殊相。

    古樸之美在上古是俯拾皆是的。古人未必著意創造美,但時代所製,出後古樸質實之氣盎然,卻是順理成章的事,這是一種不自覺的被動美感體現,後人著力追求古樸美,力求在揮灑中以極刻意去追仿極不刻意,則是一種自覺的主動的美

[1]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