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鵬先生多次在不同的場合談到“中國書法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其中在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的發言,經整理後以《推進中國書法事業可持續發展》為題,發表在《中國書法》2005年的第五期上(以下引文均據此),更是得到了業界人士的高度重視。顯然,這是一個關係到當代中國書法事業發展的一個宏觀而重要的大問題,這一問題的提出,直接對應了當代書法和當代文化發展現狀中存在的問題。因為,當代中國書法發展中出現的種種問題,製約或影響了當代中國書法事業的持續性發展,所以,要提出“推進”的問題,這好像在“文革”之後提出“振興”中國書法一樣,都是要解決現實中存在的與之對應的不足的問題。
中國書法有著幾千年發展的曆史,在這一過程中,持續發展是其基本的特征。字體的變化,風格的演進,將漢字的書寫發展成為一種可以獨立欣賞的藝術,使這一藝術在世界藝術史上表現出了它的獨特性。其中沒有人為刻意的推進,而是自然有序的發展。其發展的規律和中國文化的發展規律一樣,循序漸進,繼承發展,適時變化,一脈相承。這一發展規律中的可持續性發展的原因,可以大致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麵:
1、書法是中國文化賴以傳播的漢字在個體傳達方麵唯一的方式,表現出在中國文化上的特殊意義。
2、書法與文化存在著因果關係,是文化的一種外在的表現形式,好像人的衣裝一樣。
3、書法是民族或國家文化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沒有或很少有外來民族文化的影響。
4、書法的練習與文化的教育同步發展,是知識教育,特別是應試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
5、書法是通過書寫來實現其在功用上的最原始的意義,個體的差異性決定了書法的多樣性,決定了它在藝術審美範疇內的書寫的趣味。
6、書法工具中的毛筆的獨特性,表現出工具材料與藝術自身的關係問題。
7、書法因為功用的問題,表現出全民性的特點,具有普及性的特征。
8、書法在能夠識字讀書的人中間具有很高的使用率。
9、書法有一個為社會所認可的價值評判體係和標準。
與之相對照,不難發現,影響當代中國書法持續發展的原因則有以下幾個方麵:
1、書法已經不是中國文化賴以傳播的漢字在個體傳達方麵唯一的方式,也難以表現在當代中國文化中的特殊意義。它在中國文化上的特殊意義隻是一種文化的符號,僅表現在視覺方麵。
2、書法與當代文化已經不存在因果關係,書法在當代隻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