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映梅
中國書法藝術是漢字書寫藝術,筆法就是書寫線條或筆畫的方法,在某種情況下筆法還被稱為用筆。線條在中國書法中具有特殊意義,它是純粹的,在審美上又是獨立的。它是全部美的意蘊最根本的承載物。既如此,對構成這種高質量且有很高審美價值的線條的書寫方法,即筆法的探尋自然也就構成傳統書論很重要的一部分。這是任何一種藝術中都沒有的現象,雖然書法中還有結構的問題,但筆法卻是最根本的,書法的很多問題就是由此生發的。可以說書法之法的核心部分就是關於線條的筆法之法。本文對法的討論主要是筆法之法。
元揭曼碩說:
“文有文法,詩有詩法,字有字法,凡世間一能一藝,無不有法,得之則成,失之則敗。”①
翻開中國書法史籍,對筆法的探索構成了一條明晰的主線。當然這中間也經曆了一個不斷豐實的過程。從書法走向自覺的漢末的蔡邕的《九勢》,至唐之楷書的完型,中間出現了大量的關於筆法的書法論著。這些論著對藏鋒、露鋒、中鋒、側鋒、轉折、提按,還有執筆、運筆等筆法作了較詳盡的探討。特別是唐代,隨著漢字演變過程的終結,關於筆法、筆訣的論著更是蔚為大觀,對後代的初學者影響較大的“永字八法”也在此時得以廣為流傳。所以唐朝被稱為“法”的時代。
傳統書法對筆法的刻意尋求,是否導致機械化的純技巧主義呢?從理論上看,藝術都包含著技術和文化兩個層麵,隻有當技能被提升整合到文化的層麵上去,這種技術才能變成藝術,這也正是工匠和藝術家的分野所在。同樣,一旦當技術被整合到一種文化的層麵,二者就會形成一種互動關係,原來的技術在操作方法和價值觀上也會隨之發生大的改變。
一般來說,“法”指的是將“意”外化或物化的形式技巧,而“意”指的是創作主體的藝術構思等,前者是後者進入物化形態的一套編碼係統。
書法由原始寫字行為進入藝術自覺,首先就是漢末文人對漢字中的“象”的命題討論開始的。故蔡邕提出了“縱橫有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②的觀點。漢字的“象”之所以被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