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欣賞的模糊性
常平安
書法是線的藝術,它與欣賞者之間感情的交流,主要是靠一係列抽象的線條來實現的。線條,是書法家用來寄寓情感的基礎和要素,而這種線條又是建立在文字符號基礎之上的。既然如此,那它就具有形象性。因此可以說,書法藝術是形象化的抽象藝術。
任何一件優秀的書法作品,都不是文字符號簡單、任意的堆砌,而是書法家根據自己感情的需要,在形象思維過程中,根據書之法則進行整體複合的結果,即通過線條的粗細、墨色的濃淡、結體的疏密、章法的虛實,來體現其豐富的情調和意趣。但由於書法藝術本身有著一定的自由性,它無法確切描繪某種事物,也就很難說出其線條所表現的情調。因此,書法藝術在表現情致和意趣方麵具有模糊性。
隨著書法藝術係統表意的複雜性因素的逐漸增大,其精確的表意因素相對在逐漸減弱。其實,我們也不應該片麵地去追求其精確性,相反,我們需要的倒是它的反麵——模糊性。不過,這裏的關鍵是要善於綜合和處理其模糊信息,從而抽象、概括、綜合出它的“意”來。
書家評判書法作品,多憑自己多年積累的經驗進行觀察,憑自己的感覺下出定語。其間,書家雖然也按照一些藝術準則,如用筆、結體、章法或藝術情趣、法度、風格等來評判,但其中的準則也是相當模糊的。其實,我們需要的也就是這種模糊性。
由於欣賞者在評判書法時采用了模糊判斷,因此,在其給書作下評語時,所用的評語也具有模糊性。如梁武帝蕭衍《書評》中說王羲之書法“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闕”。這並不意味著王氏之書法形象果然如龍似虎,而是說他的書法線條雄健活脫,與龍虎的形象特征有相似之處。又如說某書作“雄奇”,某書作“樸茂”,這其中的“雄奇”、“樸茂”究竟怎樣,誰也難用一語道破,也難以把它說清楚。況且,“雄奇”、“樸茂”的作品又有許多不同。總之,在欣賞某件作品時,我們不需要,也不可能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求出它們的精確度。
在篆、隸。楷、行、草五大書體中,要數草書的模糊性最大,它的橫豎撇捺已經不是楷書中的明晰精確的橫豎撇捺,而很多筆畫是模糊不清的。然而,在這模糊不清的線條中,卻包含著豐富的意蘊。美是最不容易被人賞識,而又最容易引起辯論和爭執的。這是由於美的內涵豐富多變,